乾華國小附幼109學年度下學期收退費實施計畫
公立幼兒園應收取費用基準如附表-
項目 |
金額 |
收費情形 |
備註 |
學費 |
7000 元 |
整學期收 |
清寒戶幼兒、隔代教養、單親家庭之幼兒(學費減半 3500) |
雜費 |
675 元 |
整學期收 |
教保活動相關設備購置 |
材料費 |
1350 元 |
整學期收 |
幼兒書籍及相關教學教材 |
活動費 |
900 元 |
整學期收 |
校外教學及各項敎學活動 |
午餐費 |
0 元 |
整學期收 |
電廠補助 |
點心費 |
3600 元 |
整學期收 |
4.5 個月點心 |
保險費 |
配合市府公告之當學期保險費收費標準辦理 |
免繳生:1.低收入戶學生 2.重度以上身心障礙學生或重度 以上身心障礙人士之子女 3.原住民學生 |
壹、幼兒因故無法就讀而離開教保服務機構者,教保服務機構應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:
一、學費:
(一)當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前,表明無法就讀者,全數退費。
(二)入學後未逾六星期者,退費三分之二。
(三)入學後逾六星期,未逾八星期者,退費二分之一。
(四)入學後逾八星期者,不予退費。
二、保險費及家長會費以外之代辦費:
(一)全學期收費項目,按就讀月數比例退費。
(二)每月收費項目,按離開當月就讀日數比例退費。
(三)已製成成品者,不予退費並發還成品。
貳、有下列情形之ㄧ者,應按當月就讀日數比例,退還請假或停課期間之午餐費、點心費、
交通費及按日或按次計算之課後延托費等代辦費項目,其餘項目不予退費:
一、 事先請假且請假日數連續達七日(含假日)以上。
二、 因法定傳染病、流行病或流行性疫情等強制停課連續達七日(含假日)以上。
三、 國定假日、農曆除夕與春節假期等連續假日達七日(含例假日、補假日及彈
性放假日)以上。
前項第三款之退費,採事先扣除方式辦理。但辦理補課之彈性放假日,不予退費。
採委託辦理方式之非營利幼兒園,其退費應依委託契約所定單日收費金額辦理。
乾華國小附設幼兒園